在道路上曬糧致人摔傷,,誰之責,?
【案例】2023年秋收時節(jié),,鄭某某在村莊附近道路上晾曬玉米,,韓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路過,,因躲避對向來車,,騎到晾曬的玉米上滑倒受傷,。韓某某受傷后住院治療了21天,,支出醫(yī)療費2萬余元,。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,,韓某某訴至法院,要求鄭某某,、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承擔賠償責任,。法院經(jīng)審理判決,鄭某某承擔60%的賠償責任,,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承擔10%的賠償責任,,韓某某自擔30%的責任。
【說法】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張金金律師解析,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條規(guī)定,,在公共道路上堆放、傾倒,、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,,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。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證明已經(jīng)盡到清理,、防護,、警示等義務的,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,?!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四十六條規(guī)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(nèi)擺攤設點,、堆放物品,、傾倒垃圾、設置障礙,、挖溝引水,、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染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、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,?!豆钒踩Wo條例》第十六條規(guī)定,,禁止在公路、公路用地范圍內(nèi)擺攤設點,、堆放物品,、傾倒垃圾、設置障礙,、挖溝引水,、打場曬糧、種植作物,、放養(yǎng)牲畜,、采石、取土,、采空作業(yè),、焚燒物品、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,、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,。本案中,鄭某某私自占用公共道路晾曬玉米,,韓某某因避讓車輛,,在鄭某某晾曬的谷物上摔倒,符合侵權責任構(gòu)成要件,。韓某某作為成年人,,應當預見到道路被占用后存在安全隱患,因其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,,從而造成自身損害,,應當自行承擔部分損失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作為公路管理人,,未盡到管理職責,,未提交證據(jù)證明已盡到清理、防護,、警示等義務,,亦應對韓某某的損害后果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法院根據(jù)各方過錯程度,,作出判決,。
張金金律師提醒相關部門要做好道路日常管理和普法宣傳工作,晾曬谷物要去專門曬場,,在道路上曬糧容易釀成事故,,因此承擔賠償責任,得不償失,。
律師簡介:張金金律師,,法律碩士,,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,安徽財經(jīng)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,,2019年度安慶市十佳青年律師,,2020年抗擊新冠肺炎“安慶好人”,安慶市涉案企業(yè)合規(guī)第三方監(jiān)督評估機制專業(yè)人員名錄庫專家成員,,安慶市律協(xié)副秘書長,,安徽省律協(xié)金融保險專業(yè)委員會委員,安徽省律協(xié)青年律師人才庫成員,,榮獲安徽省法學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研究征文活動二等獎,。